中共清遠市委老幹部局
關於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0年7月22日至11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對市委老幹部局及下屬事業單位市老幹部大學開展了巡察。2021年3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向我局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強化主體責任,紮實推進巡察整改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迅速行動
在市委第二巡察組反饋意見後,市委老幹部局迅速組織局領導班子和相關人員召開研究部署會,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科室、下屬單位負責人為組員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具體負責整改匯總、督查、反饋、落實和報告等工作。2021年4月7日,市委老幹部局召開了巡察整改動員擴大會議,統一思想和行動,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確保組織有序紮實完成巡察整改。
(二)壓實整改責任,緊盯不放
2021年4月8日,召開局務會議,專題審議《市委老幹部局落實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細化分工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項“掛號”,並明確整改職責、分工、時限、目標和要求。局領導班子和部門負責人主動認領問題、明確責任,建立“銷號”臺賬,確保整改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實施。
(三)跟蹤整改落實,逐件銷號。
我局實行整改工作周報制。每周一召開局例會,局領導班子認真聽取整改情況,有序推進各項整改任務,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做到完成一件、銷號一件,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不打折扣。
二、堅持問題導向,狠抓整改工作落實落細
市委老幹部局緊緊圍繞市委第二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真抓實幹,逐條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做到條條有整改、件件有回音。市委第二巡察組反饋的三大方面25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
(一)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方面
整改問題一: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有效。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起,每次局務會議、大學辦公會議第一議題固定安排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第一學習內容,並進行集體研討和交流發言。
2.2021年4月16日黨支部支委會審定並印發了《市委老幹部局2021年黨員學習交流發言安排表》,每次支部學習均安排黨員交流發言。
3.2021年4月20日黨支部黨員大會,支部書記通報了巡察反饋的筆記抄襲情況,並對全體黨員進行集體談話提醒,強調不僅要記錄集體學習和交流發言內容,並要規範做好學習筆記。
整改問題二:領導班子對意識形態工作不重視。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問題三:意識形態相關制度不完善。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問題四:領導班子成員管陣地帶隊伍責任不落實。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整改問題五:政績觀有偏差,學風文風不實。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局辦公室3月26日通知,各科室2021年4月起,制定制度時要在文稿上註明“草稿”“征求意見稿”等,由辦公室負責把關,再提交局務會議研究審定。
2.2021年4月23日,支部書記約談了局領導,針對巡察反饋的“網絡抄襲現象”進行談話提醒,強調要立行立改,心得體會要結合自身學習、工作,獨立撰寫,領導幹部要率身垂範“正文風”。其表態今後會加強學習,帶頭貫徹“簡練文風”,克服“偷懶心理”,認真寫好每份心得體會。
3.2021年4月起,局機關黨支部嚴格落實黨員心得體會審核工作,由支委進行檢查把關,如發現仍有抄襲的心得體會,由支部書記在支部大會上進行公開批評教育。
4.宣教科於2021年4月14日修訂了《局宣傳工作制度(試行)》,明確“全市老幹部”範圍為【縣市區離退休幹部、市直單位離退休幹部、企業離休幹部】。
5.2021年5月7日局務會議研究審定印發《局幹部培訓教育制度》。
整改問題六:作風建設有待加強,存在慢作為現象。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0年12月1日,我局印發了《清遠市市直單位生活特殊困難離退休幹部幫扶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並於當月19日通過了市委辦公室的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核。
2.2021年3月1日局務會議研究審定了各科室和大學的重點工作項目表,各科室需按照項目進度安排落實各項重點工作,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3.2021年4月12日局例會組織學習了作風建設有關制度,會議要求各科室在承辦領導批示的文件或工作時,3個工作日內要反饋工作處置情況,辦結後要向領導反饋匯報。
4.2021年4月12日,分管副局長組織各科室負責人學習了規範性文件工作規定,明確今後黨內規範性文件制定工作由局辦公室牽頭,各科室配合,總時長不得超過3個月。
整改問題七: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意識不強,對幹部的廉政教育和管理重視程度不夠。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1年3月1日印發《2021年談話計劃安排》後開展了8次談話,《談話記錄表》填報格式符合規定。
2.根據《2021年談話計劃安排》,局領導班子成員嚴格按要求開展談心談話,談話結束當天填報《談話記錄表》報辦公室備案。
3.局辦公室於2021年4月19日修訂完善《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局領導班子要結合工作實際、業務及廉政風險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日常廉政約談,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談話。
整改問題八:黨內批評與自我批評不深入,氛圍不濃。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支委於2021年3月26日對支部會議記錄本進行了自查並反饋,2019年12月13日和2021年2月7日的支部組織生活會會議記錄,均詳細記錄了每位黨員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內容,今後將繼續落實全程如實記錄支部會議內容的規定。
2.2021年4月20日黨支部黨員大會,支部書記在會上通報巡察反饋的批評不嚴肅情況,對全體黨員進行集體談話提醒,強調組織生活會是嚴肅的黨內政治生活,支委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員要本著批評是關心愛護同誌的出發點,實事求是指出同誌不足,不搞以希望代替批評的組織生活會。對於敷衍批評的同誌,支部書記進行約談。
整改問題九: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義。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1年3月12日,我局組織各縣市區委老幹部局局長到英德市委老幹部局調研,調研結束後局長主持召開離退休幹部黨建工作座談會。
2.我局於2021年4月9日向市委發文請示關於組織市廳級老領導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的有關安排,擬計劃4月26日至30日期間,組織市廳級老領導赴汕尾、惠州開展黨史學習教育;4月13日,市委書記簽批同意上述活動,4月28日,組織了市廳級老幹部們前往惠州東江幹部學院開展座談,認真聽取老幹部意見建議。
3.2021年4月21日至23日,局長與副局長、大學返聘校長、大學副校長一行赴英德、連州、佛岡、連山、連南、陽山老幹部大學開展調研並指導工作。
4.2021年5月20日,局長陪同省委老幹部局調研組一行赴清新、英德老幹部大學開展調研並指導工作。
整改問題十: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對下屬單位公務用車使用監管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我局於2020年6月20日將粵R88552車輛(金杯面包車)移交大學管理,並要求大學按要求做好資產登記入庫。
2.大學於2021年1月14日完成粵R88552車輛行駛證“車輛所有人更名”工作,2021年5月20日完成省公車管理平臺單位管理賬戶資料更新審批工作。
3.我局於2021年3月17日完成粵RLG863車輛過戶工作,2021年6月7日完成“車輛所有人更名”工作。
整改問題十一:對下屬單位公務用車使用監管不到位。
1.公務車加油卡管理混亂。市老幹部大學借用的一臺公務用車,車輛管理人為市老幹部活動中心,且由該中心承擔該車輛的油費和維修保養費用。
2.違規報銷停車費用。經查看憑證,市老幹部活動中心2017至2019年6月存在此類問題憑證4張。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大學租用的公務用車停放在市政府停車場,2020年5月建成大學停車場後,該車停放在大學停車場。
2.2021年4月12日,分管副局長組織局辦公室、大學辦公室和大學總務處有關人員,開展局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專題學習,學習了公車管理有關文件。
3.局機關和大學於2021年4月26日建立公車使用管理臺賬、油卡使用管理臺賬。
4.2021年5月7日大學校長辦公室會議審議印發了《市老幹部大學車輛管理制度》。
整改問題十二:超標準、超範圍接待、無公函接待等違規問題時有發生。
市委老幹部局2017至2018年有13張憑證存在此類問題,2019年有4張憑證存在此類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起,明確接待工作由局機關辦公室負責安排,各科室需按《局差旅費管理制度》要求,憑公函、會議通知、簽到表、活動方案等文件安排接待。接待用餐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並一律使用公務卡結賬。
2.2021年4月19日大學幹部職工大會,集中學習財務、差旅和報銷有關文件,明確報銷手續和要求,財務人員要加強報銷審核,憑證和手續不齊全的一律退回。
3.2021年5月13日,分管副局長組織局機關和大學財務工作人員,召開財務工作會議,學習財務相關文件,明確財務人員要加強財務審批程序、報賬手續、查驗票據及附件事宜,並對問題票據進行說明。
整改問題十三:差旅費用報銷未按規定落實審批制度。
1.存在超標準報銷住宿費的問題。市委老幹部局2019和2020年有3張憑證存在此類問題。
2.存在無公函、無行程或無審批差旅報銷問題。市委老幹部局2017和2018年有15張憑證存在此類問題,2019和2020年有13張憑證存在此類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8日局務會議,研究審定了巡察反饋的“2020年4月21日至22日住宿費”超標退還問題,並強調今後要嚴格執行差旅報銷規定,出差前必須填報出差審批表、派車審批表,規範差旅報銷審核。
2.2021年4月起,各科室需填報出差審批表,嚴格按照標準安排住宿,並一律使用公務卡結賬,出差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報銷。
3.2021年5月13日,分管副局長組織局機關和大學財務工作人員,召開了局財務工作會議,學習財務相關文件,明確財務人員要加強財務審批程序、報賬手續、查驗票據及附件事宜,並對問題票據進行說明。
整改問題十四:財務支出不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0年3月起,根據《局財務管理制度》《探望慰問老幹部制度》等,每次慰問均填報《老幹部慰問費報銷單》。從2021年4月起,每次慰問報銷需要附上慰問人員名單、清單。
2.2021年4月起,要求嚴格落實工會經費計算繳納工作規定,局工會每次收繳工會經費,需提供計提標準。
3.2021年4月19日大學幹部職工大會上通報巡察反饋財務支出不規範問題,集中學習財務采購等制度,會議明確了報銷手續,要求財務人員要加強票據報銷審核把關。
4.2021年5月13日,分管副局長組織局機關和大學財務工作人員,召開財務工作會議,通報巡察反饋的財務工作存在問題,專題學習財務差旅有關文件,強調財務人員要加強各項財務支出報銷審核。
5.2021年5月13日財務工作會議要求財務人員認真查驗票據及附件,對問題票據進行逐一說明。
整改問題十五:財務制度落實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自2020年1月起,我局在職在編人員工資補貼已入賬並長期堅持。
2.我局2020年的固定資產已全部入賬,2021年4月底已完成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工作。
3.2021年4月12日,分管副局長組織局辦公室、大學辦公室和大學總務處有關人員,開展了局工會工作專題學習,學習工會工作有關文件,明確工會職能。2021年起,工會會員生病慰問等人文關懷支出,一律從工會賬戶中列支。
4.2021年5月13日,分管副局長組織局機關和大學財務工作人員,召開了局財務工作會議,學習財務相關文件,明確財務人員要加強財務審批程序、報賬手續、查驗票據及附件事宜,並對問題票據進行說明。
整改問題十六:對下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不到位,導致市老幹部活動中心存在報賬不規範,財務管理混亂的情況。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8日局務會議研究審定局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及任務細化分工表。會議同意由分管副局長加強對大學的財務工作指導和督查。
2.2021年4月19日,大學邀請清遠市新正達會計師事務所、清遠市正達財會咨詢有限公司、廣東祥和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清遠分所周雪梅會計師,進行財務業務知識授課。
3.2021年4月19日財務業務知識授課結束後,局領導要求學員掌握報銷程序、憑證和審批要求,要求分管領導、會計和出納要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審核憑證和附件,規範賬務報銷手續。
(三)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整改問題十七:選人用人工作方面。執行任前公示不夠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我局於2020年7月14日出臺了《幹部人事工作規則(試行)》,規定局務會議做出決定後,要對提任或晉升人選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五個工作日,時間從公示次日算起。
2.2021年4月12日,分管副局長組織局辦公室、大學辦公室有關人員,開展局人事工作規定專題學習,專題學習人事工作有關文件,熟悉掌握黨政幹部選拔考察任用工作流程,切實規範並嚴格落實人事工作程序。
整改問題十八:幹部人事檔案管理方面。部分幹部檔案整理不夠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起,指定局和大學辦公室主任每季度檢查幹部人事檔案1次,查漏補缺,及時整理檔案材料。
2.2021年4月12日,分管副局長組織局辦公室、大學辦公室有關人員,開展局人事檔案工作專題學習,專題學習了檔案工作有關規定,提高了局機關和大學人事檔案工作業務水平。
整改問題十九:因私出國(境)管理方面存在短板。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12日,分管副局長組織局辦公室、大學辦公室有關人員,開展了出入境管理專題學習,專題學習出入境管理有關文件,要求局機關和大學辦公室按時完成出入境備案工作。
2.我局和大學於2021年6月3日完成全體幹部職工出入境備案。
整改問題二十:黨員思想認識不到位,未按月交納黨費。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1年3月起,黨支部在局機關、大學的黨務宣傳欄長期公示黨費交納明細表。組織委員於2021年4月15日在粵政易工作群中上傳了黨費交納明細表。
2.2021年4月16日黨支部支委會研究決定,每月月底在粵政易群通知交納下月黨費,每月20日前完成當月黨費收繳工作。
3.2021年4月20日黨支部黨員大會,支部書記在會上通報巡察反饋的交納黨費情況,對全體黨員進行集體談話提醒,強調黨費收繳標準已上傳粵政易群並在公告欄上公示,要按月交納黨費,熟記黨費標準。
整改問題二十一:黨建工作存在重業務輕黨建“兩張皮”現象,黨建引領作用沒有發揮。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16日黨支部支委會決定,增補1名退休幹部黨支部聯絡員,與組織委員一同協助做好退休支部黨建文書材料整理工作。
2.局辦公室於2021年6月3日刻制了市委離退休幹部黨工委印章。
3.2021年6月23日,局長主持召開了市委離退休幹部黨工委2021年上半年工作會議,會上,分管副局長匯報了上半年工作情況和下一步工作計劃,集體研究同意成立市老幹部大學臨時黨組織、市老幹部黨校。
整改問題二十二:市老幹部大學“一把手”末位表態執行不嚴。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2021年4月19日大學幹部職工大會,集體學習《局領導班子“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制度》,要求嚴格落實“一把手末位表態”規定,大學辦公室研究修訂對應議事決策制度。5月28日,大學修訂印發了《清遠市老幹部大學領導班子“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制度》。
整改問題二十三:市老幹部大學黨的組織生活存在走過場的現象。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19年6月,經市直機關工委批準,市委組織部第四、第五黨支部(老幹部局、老幹部活動中心支部)合並為市委老幹部黨支部,支部自成立起就嚴格落實組織生活要求,規範開展支部工作。
2.大學校長於2021年4月19日在大學幹部職工大會上,通報了筆記不一致的問題,要求及時完成筆記內容,規範會議記錄。規定會議記錄、學習記錄和心得體會一律交校領導和分管局領導審核把關。
整改問題二十四:市老幹部大學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起,大學執行工作材料審核把關制度,要求校領導要加強對計劃、總結等材料的審核把關,防止出現重要政治術語,重要事件時間節點錯誤等問題再次發生。
2.2021年4月19日大學幹部職工大會,校長通報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的情況,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會後每人報送一篇心得體會,並於2021年4月26日交到大學辦公室歸檔。
3.2021年5月28日大學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審定《大學效能建設管理制度》。
整改問題二十五: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會議記錄不完整、不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1.市直機關工委於2019年12月,指出我支部2019年黨支部工作手冊存在記錄不規範問題,我支部立行立改,2020年1月起,均明確記錄每次會議時間、參會人員、記錄人員、會議地點、主持人員等關鍵信息,堅持如實全程記錄。
2.經市直機關工委指導,已整改黨員批評與自我批評“過於簡單”的問題,從2019年12月13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組織生活會起,均認真記錄了會議組織情況、全體黨員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等具體內容。
3.黨支部於2021年4月29日修訂了《黨支部委員分工及工作職責》,明確了支委分工和工作職責。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763-3376311;郵政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洲心街道人民二路19號市機關五號樓15樓。
中共清遠市委老幹部局
2021年9月26日